山西阳泉市善良妇女田艳华被劫持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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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一日,山西省阳泉市法轮功学员田艳华被劫持到山西省女子监狱,他们没有通知家属,田艳华的丈夫也没见妻子一面。

田艳华被警察绑架、关押后,田艳华的丈夫思想压力大,精神振作不起来,跑出租车九月十四日发生了撞车事件,靠东拼西借,赔了一万元才了结,现在得知妻子被非法判刑两年半和高额勒索两万元,这给他生活上、精神上带来极大的痛苦和不安。

田艳华女士是一九九九年开始修炼的法轮功学员。修炼前手上长疮,干活做饭都得戴手套,骂人嘴快。自修炼法轮功后,再也不骂人了,一家和和睦睦。亲戚们说,这人变好了,手上的皮肤光光的。后来从贫困偏僻的农村来到阳泉市,靠租赁房子、打工维持生活。田艳华在饭店打过工,在菜市场卖过菜,给人家伺候过瘫痪老人,在照顾老人时,老人没有菜了,她用自己攒的钱买菜,给她的工钱多少也不计较。认识她的人都说这人善良,心好。田艳华的丈夫以开出租车养家。

为了百姓明白法轮大法好,不被谎言蒙蔽,二零一八年五月八日晚,田艳华和张爱梅发送法轮功真相材料,被阳泉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北大街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阳泉市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二日上午,田艳华的丈夫从阳泉赶到平定县法院要人,进到法院办公楼里,看见妻子田艳华在法庭里(当时没有张爱梅)。他问楼里的人这是干什么?楼里人告诉他说开庭。田艳华的丈夫这才知道这是对妻子秘密开庭,要求进去旁听,平定法院的人不让进去。可是旁听席坐着许多人,不知道是什么人。

阳泉市平定县公检法人员,在没有通知家属、外界的情况下,秘密构陷田艳华。田艳华被非法判刑两年半,勒索罚金二万元;张爱梅被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近日得知,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田艳华被劫持到山西省女子监狱。

相关单位责任人:
阳泉市看守所梁晶晶
阳泉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北大街派出所
平定县法院主办田艳华一案的负责人:冯瑞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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