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刘秀莲被非法判两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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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绥化市七旬法轮功学员刘秀莲被绑架、非法判两年半,十月十六日被劫持到黑龙江女子监狱。十月二十六日,刘秀莲的女儿去监狱探望,得知刘秀莲在九监区,说身体状况不好,血压一百八十~一百九十,头晕,监狱天天给她测血压。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早上九点,法轮功学员刘秀莲、曾范英(曾凡英)刚走出绥化北林区水利五处的大门,就被等在这里的绥化北林区“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王淑波、李剑飞等五、六人绑架到公安局。据称,起因是,在两个月内,市政府附近街道两边出现了三十多个“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条幅。

因刘秀莲的血压一百八十,看守所拒收,北林区“610”让她女儿到公安局签字,给刘秀莲办了取保候审,让刘秀莲回家等着随叫随到。之后,刘秀莲不断被骚扰。

二零一八年七月,构陷刘秀莲的所谓案卷(被绑架后捏造的)先是被北林区“610”送到绥化市北林区检察院,接着又送到北林区法院,法院打电话让刘秀莲和她丈夫去法院审讯科。之后所谓“案卷”被送到海伦市检察院。

八月二十一日,海伦市法院给刘秀莲打电话,让她按时去海伦市法院,不去不行。海伦市法院让刘秀莲签字,这时一个彪形大汉走过来,威逼、恐吓让她签字,样子很凶。一个叫李大明的让她找几个保人,给她保外就医签字,还得其中有一个保人是有工作的,后天让她再去海伦法院,说没有找保人的话,就弄里面去(指监狱)。

九月十日下午二点,海伦市法院非法对刘秀莲和曾范英两位法轮功学员开庭,庭长白长顺、办案人李大明、商雪,他们问刘秀莲还炼不炼(法轮功)了,刘秀莲几经被绑架、庭审、传唤、恐吓,又一连六次往返于绥化——海伦两地,身心疲惫,违心地说不炼了也行。法院在得到她不炼了这句话后草草收场,非法判她两年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刘秀莲走出法院后很后悔,想到师父给了她第二次生命,太对不起师父了,又回到法院,找到办案人李大明,告诉他说:我不能不炼,我还得炼!

九月十八日下午二点,两位法轮功学员又被叫到海伦市法院,也没说什么当时就把刘秀莲扣留了,让跟随她去的八十多岁的丈夫自己回去,随后就把刘秀莲用警车押送到相邻的绥棱看守所非法关押。第二天刘秀莲的女儿去看守所见妈妈,被看守所的人告知不能见,就是找所长都不行,说她妈妈现在血压一百八十,法院判她妈两年半刑,她妈妈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名。

九月十九日,海伦法院下判决书,罪名是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给刘秀莲非法判刑二年半,并处罚金二万元。十月十六日,刘秀莲被强行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关押迫害。

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中国之所以出现今天如此之乱象,完全是由于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所引发。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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