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法轮功学员曹进兴被一审枉判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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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唐山市法轮功学员曹进兴于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被唐山市路北区法院一审枉判七年,曹进兴本人已提出上诉。

曹进兴,今年六十七岁,唐山农机局退休职工。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在中共邪党布置的“敲门行动”中,曹进兴被唐山市路北区文化路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持续了三个小时,家中大量私人物品被抢劫。据了解,警察绑架过程中,曹进兴被摔伤,缝了几针。

六月七日当天,曹进兴被非法刑拘,六月二十一日被非法批捕。至今,已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已1年多,后背生了很多皮疹。

一审非法庭审中,辩护律师是法院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师张立群(音),公诉人是路北区检察院黄威(音)。曹进兴被一审枉判七年,现已上诉。

参与迫害单位: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和路北区文化路派出所。

路北区公安分局李建华:13832986368
路北国保大队:0315-2534064

唐山文化路派出所(地址:路北区文化路130号)
0315-2853006 0315-2853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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