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公安局和铁路派出所迫害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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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据悉,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三日(腊月二十八)早上七点四十五分左右,德惠市大房身老年法轮功学员于波和王艳梅,携带年货及个人物品准备去外地过年,却因身份证含有法轮功学员信息,在德惠市火车站候车室遭铁路派出所警察劫持。当时检查的警察是马某(带值班队长标志),把两位古稀之年的老人带到车站公安值班室所谓的检查。

德惠市铁路派出所马某侵犯人权对二人违规非法搜身、翻查随身物品,并对车票和二人的身份证拍照、并且还录像并将随身广播搜走,并打电话报告,随即德惠市铁路派出所所长带领五六个警察及后来一便衣陈某,当场对二人非法询问。法轮功学员王艳梅被释放,法轮功学员于波被带到德惠市铁路派出所。

在德惠市铁路派出所,陈某对法轮功学员于波非法审问,并打印材料让于波签字、按手印,并称已和拘留所联系,很快会释放,于波当时拒绝签字。德惠市铁路派出所陈某、马某等对于波做出拘留十天的迫害决定。

在德惠市拘留所,王所长看到法轮功学员于波的情况,找狱医做两次检查,最后于波出于身体原因被释放回家,释放前被录入指纹个人信息。

二位老人本想好好过个年,却无端遭到这突如其来的惊吓,警察强行搜查、询问,甚至非法拘留,车票也被作废,造成心理压力,这一切的责任都是中共的迫害政策所致。

据查,德惠市公安局派出所及德惠市铁路派出所,已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非法侵犯人权,对法轮功学员骚扰、询问、搜身、翻查并实施绑架拘留的迫害等多种非法行为,已是严重犯罪。

请看以下几例:

二零一七年五月八日中午,吉林省珲春法轮功学员王晓敏去探亲,在德惠西站被铁路派出所绑架。据悉是她在延吉高铁站买票时,国安连线的警报就响了,直接就把她的身份信息通知沿线各站口,下车重点检查。

二零一七年五月,德惠市法轮功学员李季乘火车去长春,在德惠车站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到德惠拘留所。

二零一七年夏天,德惠市法轮功学员王萍从长春回德惠的高铁车站,检查身份证时,被查出带有法轮功真相的护身符,被非法翻抄,警察还把她丈夫邵方东一起绑架。夫妻二人都被非法拘留。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德惠法轮功学员常亚华去长春,在德惠火车站检查身份证时,被骚扰,被劫持到公安办公室,警察翻包,翻出手机里面有和法轮功有关的歌曲,然后被带到派出所。他们一直照像录像,常亚华一直不配合他们,给他们讲真相。然后,他们又把常亚华拉到达家沟派出所,他们又到常亚华家翻出明慧网资料、真相光碟、电脑,把手机歌曲删除后归还。

宪法规定,信仰自由,人身自由。可德惠市法轮功学员正常的外出探亲及公差、出行的权利,却遭到当地派出所上报到铁路系统参与迫害,导致人身权受到侵犯,尊严受到侮辱,甚至遭到非法抄家、非法拘留。

根据《宪法》及《民法》和《刑法》相关条例,德惠市铁路派出所及德惠市公安局派出所的上述行为已经违法违宪。

1、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依据《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2、侵犯公民“肖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未经本人同意,禁止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3、触犯刑法第397条
德惠铁路派出所人员还非法对法轮功学员及亲属进行恐吓和非法录取口供,让亲属提供个人信息,包手机号等私人敏感信息,严重侵犯人权。对于个人敏感话题,公民和家属有权不回答。如果用逼迫或欺骗的手段,就是犯法。刑法第397条禁止“国家机关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非法绑架还涉嫌绑架罪、非法拘禁罪、滥用职权罪。

综上所述,德惠市派出所人员的非法骚扰、绑架及非法抄家非法关押行为已经违法。拍照也违反《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相关人员在没有得到主人的允许,在没有任何检查、搜查的法律文书的情况下闯入,构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闯入后,任意盘问、搜查、检查私人住宅,包括录像、照相等,明显涉嫌非法搜查罪。

对于上述控诉,如果相关人员辩称:“我们只是接受上级指示,是没有办法不得不执行,我们可以不负责。”那么看看下面这些规定:

二零一七年四月,公安部下达了命令,对公安内部的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为了加强对公安机关警察违法违纪行为监督举报而专门开通了“12389”专线平台,对于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可直接拨打电话“12389”,或登录“12389”网络平台进行举报。命令中还强调:擅自动用警察参与截访,不仅是非警务行为,情节严重会构成违法犯罪。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讲明了:对不合法的上级命令,警察可以不执行,因为执行了错误的命令将来是要被追究责任的。

《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是说公务员必须且只需对法律和正义负责,否则自己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且根据法律规定公务员年年考核,连续两次不合格就辞退。在当今有案必立,不立违法的严管下,警察每一个违法环节,都能被控告起诉。一旦立案,永远写进档案,年度考核不合格,面临下岗。

请德惠市公安局、国保及各派出所和德惠市铁路派出所人员,了解真相,远离迫害,三思而后行。


此次参与迫害的责任人:
德惠市铁路派出所所长及马某、陈某:0431-87222620

多次参与迫害的责任人:
吉林德惠西站铁路派出所电话:0431-81740038
德惠市铁路派出所:0431-87222620

附:德惠市区各派出所办公电话
德惠市胜利派出所电话:0431-87262414,邮编:130300
德惠市振兴派出所电话:0431-87222877,邮编:130300
德惠市建设派出所电话:0431-87225103,邮编:130300
德惠市惠发派出所电话:0431-87222066,邮编:130300
德惠市夏家店派出所电话:0431-87570010,邮编:130300

相关责任机构:
德惠市大房身镇派出所电话:0431-87560010,邮编:130321
德惠市大房身(原杨树镇)派出所电话:0431-87550010,邮编:130322
德惠市达家沟派出所电话:0431-87510010
德惠市米沙子派出所电话:0431-87310010,邮编:130302
德惠市五台派出所电话:0431-87580010,邮编:130325
德惠市边岗派出所电话:0431-87110010,邮编130312
松花江派出所电话:0431-87530010,邮编130309
德惠市岔路口派出所电话:0431-87540010,邮编:130323
德惠市大青嘴派出所电话:0431-87190010
德惠市天台派出所电话:0431-87120010
朝阳派出所电话:0431-87590010,邮编:130324

公安内部的违法违纪行为直接拨打12389电话

附:德惠市国保大队
姚永奎德惠市国保大队大队长:0431-87292053、13364638727
指导员魏永生:87292053、15904409718
德惠市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娄兴岩:87292053、15904409851、15568883117

德惠市拘留所
所长王利洪:87272546
指导员宋世泽:87272546、87235388、15904414471
副所长孙成山:87272546、87218616、15904409844
副所长郑子彦:87272546、87294641、15904414521
副所长李树民:87272546、87230788、15904414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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