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企业功臣林晓锐被冤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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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佛山市法轮功学员林晓锐曾经在佛山市中宝电缆厂工作,他发明的电缆终端测定技术为全国很多电缆行业使用。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林晓锐因传播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被非法抓捕, 四月二十五日,被枉判三年, 六月二十六日,佛山中院秘密开庭维持一审冤判。

修炼法轮大法前,林晓锐患有“甲亢”,经常发作,经炼法轮功后,全好了。林晓锐凭一本教人做好人的书《转法轮》,一直老老实实为人,勤勤恳恳工作,曾经在佛山市中宝电缆厂工作期间,为厂里做出了电缆终端测定的技术,为企业节省了很多技术资源,现在全国很多电缆行业的终端测定技术都是用林晓锐的。

一审非法判刑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林晓锐因发送全国超过二十万法轮功学员向最高检察院起诉元凶江泽民的真相信息,汽车被定位跟踪,遭南海桂城派出所刑警一中队警察非法刑事拘押。第二天,就被非法押送到南海看守所。

南海桂城派出所刑警一中队将林晓锐非法起诉到南海检察院,南海检察院又起诉到南海区法院。经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开庭审理,家属聘请辩护律师做无罪辩护。

后来一审法院曾以证据不足退回南海检察院,补充侦查资料,但南海检察院一直没有更充足的证据补充。四月二十五日,南海法院做出以林晓锐是“重犯”的理由,非法判决三年有期徒刑。

佛山中院秘密维持一审冤判

七月末,林晓锐的家人被告知,佛山中院在没有公开审理和通知律师的情况下,六月二十六日,秘密决定维持一审原判三年,并不予家属和律师会见。

七月三十一日,林晓锐的家属要求律师去到看守所,要求会见,被看守所拒绝。家属第一时间询问佛山中院的法官和书记员为什么不允许家属和律师了解案情,被告知,从六月二十六日到七月三十一日,整整三十五天,法官和书记员以“疏忽”二字搪塞家属,令家属气愤难忍。

八月七日,家属经过努力,会见了林晓锐,听他本人说,二审的法官陈海平在看守所里非法审问了他,不超过十分钟,问了几句话,匆匆就走。他本人还寻思着等法院开庭,谁知道,等来的是维持一审原判的判决书。

林晓锐的家属咨询了律师和其他执法人员,知道这样的做法是违法的,决定继续向上申诉,希望违法人员能迷途知返,更希望公检法的执法人员,在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时,三思而为吧。

“重犯”之说实则再次加害之词

所谓的林晓锐是“重犯”之说,是指二零零二年初,因为向同事介绍法轮功,林晓锐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二零零二年初,林晓锐的一位同事,因长年犯病看医吃药,效果并未见好,她见林晓锐以前常复发的“甲亢”经炼法轮功真的好了,就向林晓锐借了一本法轮大法书看。这位同事说,看书后,人很精神,没有往日的疲惫感,而且书中都是教人向善做好人的道理,觉得很好。

这位同事正准备看完一次书后,开始学炼功法。谁知道,她在办公室看大法书时,被同室的其他人看见,去恶意举报。后来国保的人来问这位同事书哪来的,同事说向林晓锐借的。当时,国保不问明情况,就把林晓锐带到公安局关起来,就直接做出非法拘留十五天的决定,家属是在当日下午要接孩子时才知道的事,警察也不听家属的诉求。

相关责任人:
一审法官杨红红:0757-81852019
一审书记员黄奕:0757-86257869
陪审员:郑悦东、李渭雄
二审法官陈海平:0757-82631499
审判长:邱卫玲
代理审判员:李寿桥
二审书记员黎明钊:0757-82631161
南海区检察院写起诉书的检察员:卢慧华
南海派出所写材料的办案警察麦粤豪:0757-86251116
还有参与的警察:袁龙、陈有雄、梁志辉等
电信公司所谓证人:王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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