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新郑市善良妇女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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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河南郑州新郑市法轮功学员周桂珍在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被郑州市二七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零六个月,并被勒索罚金二千元。

周桂珍女士今年五十四岁,于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满身的病痛全都好了,心情愉快了,浑身有使不完的劲,以前的坏脾气也改了不少,她时常提醒自己要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要求做,在哪里都要做一个对社会、对家庭更好的人。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日,周桂珍女士去郑州法轮功学员张永平家串门,遭绑架、非法关押在郑州第三看守所至今。周桂珍的家人为她请了两名律师。

第一次非法开庭在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北京律师李敦勇在法庭上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刚开始公诉人表现很凶,诬陷法轮功学员。律师从各个法律角度陈述修炼法轮功无罪,法官在律师辩护当中一直在静静的听。最后公诉人听了律师为法轮功做的无罪辩护以后,呈给法官一份从轻处理周桂珍的意见书。

第二次非法开庭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法官想以周桂珍以前被劳教过的事例加罪,律师说,二零一二年习近平上任后已经废除了劳制度,为什么要废除,就是因为不合法才废除的。

最后法官准备休庭时,参加旁听的周桂珍的女儿站起来说,我想说两句,被法官的严厉制止,周桂珍的女儿不禁失声痛哭,边哭边说:你们说说,我妈炼法轮功与我们有什么关系,可因为她炼功,我上小学四年级,我姐上七年级就被学校开除了。你们也有孩子,如果你们的孩子遭受我一样的遭遇,你们的心情会什么样?

法官不知是害怕还是同情,一下有气无力的跌坐在椅子上无话可说。在场的所有人都静静的听她女儿说完。

周桂珍女士二零零一年去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遭绑架,被警察用电棍电、开水烫,用水杯对着脸从下往上往鼻子里灌水,呛了七次,每次都象要呛死了一样。二零零三年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曾被非法拘留十五天,监视居住一星期,后被骗到郑州晚晴山庄洗脑班迫害,后又被非法劳教一年,在郑州十八里河劳教所受尽折磨和人格侮辱,遭受到电击、上绳、穿约束衣等酷刑,当时被折磨死去活来。

中共酷刑示意图:“上绳”

审判长:赵东雅
陪审员:蒋成梅
陪审员:王泽清
书记员:王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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