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对王丽嬿的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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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王丽嬿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晚被绑架,十二月二十六日,牡丹江市西安法院刘辉审判长诬判王丽嬿四年零六个月。二零一七年一月四日,家属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并要求公开庭审。接手此案的法官吴德刚一直回避家属和律师,日前非法秘密维持原判。

被非法关押中的王丽嬿

上诉后,王丽嬿姐姐几乎每天都去中级法院要求见吴德刚,吴德刚一直避而不见,一月十七日,吴德刚通知律师说王丽嬿上诉二审书面开庭,让律师尽快交辩护词,年前终结。一月二十日,吴德刚通知王丽嬿姐姐去中级法院,王丽嬿姐姐阐述了刘辉冤判王丽嬿的事实,王丽嬿无罪,要求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要求控告刘辉。随后律师递交了《王丽嬿案开庭审理辩护人意见》、《二审开庭审理申请书》、《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此后,王丽嬿姐姐仍然每个工作日都去中级法院要求见吴德刚,吴德刚始终以各种借口不见家属。二月九日,王丽嬿姐姐将控告刘辉的控告状递交到中级法院门卫室,并去了市人大、市纪检委、市信访办、司法局,控申科递交控告状,这几个部门均不敢接收。信访办的一个工作人员威胁说:“敢不敢在这儿等着”,还给王丽嬿姐姐录像。随后,王丽嬿姐姐又去了看守所,要求见王丽嬿,看守所副所长谢涛说:“案件完了以后才能见”。王丽嬿姐姐失望而归。

二月十五日,王丽嬿姐姐被一位法院的办事员告知王丽嬿案件昨天维持原判。王丽嬿姐姐立即给吴德刚打电话,吴一直都不接,王丽嬿姐姐坚持不断的打吴德刚办公室电话,后来一位男工作人员接电话说:“你等着吧,判决书会送到你们手上的。”

王丽嬿的两位代理律师提出:要求王丽嬿案件二审公开开庭审理的理由充分,法院如果依法必须开庭审理。另外,哪怕书面审理,出判决前也应该听取律师的辩护意见,他们也没有。就这样做出判决,而不开庭审理,是违法的,足以证明法官不能公正处理案件。

二月十六日,王丽嬿姐姐再次去找吴德刚,吴德刚还是避而不见。王丽嬿姐姐只好去检察院控申科控告吴德刚,控申科以没有判决书为由不接受控告。

二月十七日,王丽嬿姐姐给吴德刚,秘书办公室高某,王启胜院长,高金鹏副院长,刘伟副院长,姜英波书记,孙为群副院长,王昭义政治处主任,杜平纪检组组长,徐志国院领导都打了电话,一个也打不通,王丽嬿姐姐怀疑自己的手机号都被他们拉入黑名单,屏蔽了。

二月二十日,王丽嬿姐姐打了一通电话,仍然没有一个人接电话,随后来到看守所要求见王丽嬿,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说:“刚判不能看,怎么也得二十五天以后能让看。”

原牡丹江市皮肤病防治所医生王丽嬿,是一位德才兼备的好医生。她处处为患者着想,多年来从不给患者开高价提成药。王丽嬿以法轮功“真、善、忍”为标准做好人,工作上认真负责,不断钻研,取得了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尤其在麻风病的理论与实践中积累了宝贵的临床经验,发表国家级论文三篇,完成三万字著作一部,《牡丹江市1950——1999年麻风防治效果评价》一文获市科技进步奖,补充丰富了牡丹江市麻风病防治资料,使牡丹江市顺利通过了国家“基本消灭麻风病”的验收工作。

就是这样一位对牡丹江市做出杰出贡献的善良人,却因坚持信仰,讲真相,被非法关押八个多月,迫害得骨瘦如柴,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西安区法院枉判四年半冤狱。整个庭审基本是走过场,西安法院听命于国保和610指使。公诉人李卓蔚竟然拍桌子不让律师和王丽嬿说话,审判长刘辉威胁律师说:“你再说我们就休庭。”


主要参与迫害人员名单: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庭副庭长吴德刚:0453-8902629
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
刑事庭、刑庭副庭长、审判长刘辉:18645760322、0453-8938013
审判员:封国顺、陈达强
西安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公诉人:李卓蔚
书记员:常美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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