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的腥风血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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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

前言

西双版纳位于中国云南省南端,与老挝、缅甸山水相连,与泰国、越南近邻,土地面积近二万平方公里,国境线长九百六十六公里。她美丽、富饶、神奇、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镶嵌在中国的西南边疆,在国内外享有“植物王国”、“动物王国”、“药物王国”的美誉,是地球北回归线沙漠带上的一块绿州。澜沧江纵贯南北,出境后称湄公河,流经缅、老、泰、柬、越五国后汇入太平洋,誉称为“东方多瑙河”。

西双版纳辖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和十一个国营农场,常住人口八十四万人。这里聚居着傣、哈尼、拉祜、布朗、基诺等十三个少数民族,占全州人口的百分之七十四。这里的傣族、布朗族全民信仰小乘佛教,是释迦牟尼当年传法度人的地方,人称“佛国圣地”。

美丽的西双版纳

一九九八年二月前后,法轮佛法(也称法轮大法、法轮功)弘传西双版纳,景洪市、勐腊县、勐海县相继建立了义务辅导站。随着当地人们对法轮大法的深入了解,学炼的人逐渐多了起来。那时候,工人文化宫、孔雀湖边、操场上、老干所等地,早晚到处可以见到法轮功的炼功群体。随着舒缓、悠扬的炼功音乐整齐的炼功,周围悬挂着法轮大法简介和师父在全国各地讲法传功的图片,义务教功的牌子旁总有辅导员在热心的教刚刚入门的新学员炼功,许多游人、市民群众驻足观看,很多人被这安静、祥和而又壮观的场面所吸引,纷纷询问,并走入修炼……

众多信仰“真、善、忍”大法的民众,身心得到了净化,身体健康,家庭和睦,道德升华,在社会中有目共睹,广受赞誉。

然而,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开始,在中共与江泽民流氓集团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对法轮功可以不讲法律”等一系列的“群体灭绝”政策下,美丽的西双版纳霎时蒙上了阴影,一时间恶浪滚滚,腥风血雨,中共西双版纳官员、610操控公检法司系统和各单位对广大法轮功学员进行疯狂的非法抓捕、劳教、判刑、绑架、关押、抄家、洗脑、骚扰、监控、跟踪、罚款和开除工职等。

在中共的红色恐怖和信息封锁下,西双版纳众多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情况到现在还不能全部揭露出来。这里统计出来的数据只是依据在明慧网曝光出来的部份迫害事实,所占比例实际上是西双版纳迫害总数的冰山一角,即便如此,我们也能从这些案例中透视出这场迫害运动的惨烈和邪恶程度。

一、两个被残酷迫害的家庭

◇、《勐海县志》主编蔡鹏顺一家被残酷迫害

蔡鹏顺,云南峨山县人,曾任勐海县中共县委党校副校长、勐海县史志办主任、《勐海县志》主编等。在被中共邪党迫害多年后,于二零零八年三月五日上午在家中含冤去世,终年七十四岁。

在修炼法轮功前,蔡鹏顺体弱多病,每天离不开药物,住医院打吊瓶几乎是家常便饭。工作时曾几次昏倒在办公室及厕所里,多次被医院下病危通知书,是勐海县有名的药罐子、老病号。蔡鹏顺自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脸色红润,身体健康,认识他的人都为他有了一个好身体而替他感到高兴。

蔡鹏顺的妻子朱彩娥,汉族,七十多岁,是勐海县饮食服务公司退休职工。修炼前患有严重冠心病、肾炎、肠炎、肠水肿等多种疾病,一九九八年到北京医病期间,幸得大法,修炼时间不长,所有疾病都好了,人也从此变得乐观起来。

其女婿冯涌哲, 五十岁,本科学历,是勐海县史志办公务员。女儿蔡晴如,女,汉族,五十岁,大专学历,是勐海县审计局公务员。

就是这样的一家好人,却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屡遭迫害。 “610”恶徒杨广才、佘文勇、勐海县国保大队恶警大队长袁春,恶警教导员曾永平、勐海县象山社区刀某等不法人员经常对蔡鹏顺老人威胁、恐吓。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二日,在西双版纳州政法委、州610对全州法轮功学员的统一迫害中,勐海县在县委书记曹孟良、县政法委书记李向元、公安局局长冯晓冬等人的指挥下,恶警分三批,对蔡鹏顺一家进行迫害。以勐海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曾永平为首,伙同勐海县象山镇派出所警察负责非法抄蔡鹏顺的家,掠走私人物品:法轮功书籍、资料、师父法像、法轮图及二个MP3,之后数日,恶警袁春等人又数次持续对病卧在床的蔡鹏顺及妻子朱彩娥威逼利诱非法审讯,即使蔡鹏顺卧病在床也不放过,经常把他从床上拉起,牵到沙发上坐着长时间审讯、恐吓。

同时,以勐海县国保大队大队长袁春为首的警察,诱骗并绑架了星期天正在办公室加班的冯涌哲,将他非法关押到勐海镇曼真警务站,轮番审讯一天一夜后,第二天将他非法关押到了曼真勐海县看守所迫害。非法关押期间,国保大队长袁春带着女警罗文君多次到看守所诱骗、恐吓、威胁审讯冯涌哲。

第三批警察,以勐海县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李云为首,奔到冯涌哲家。当时只有蔡晴如在家。据目击者讲:恶警李云爬上冯涌哲家阳台,用撬棍撬开防盗笼,从窗子跳进冯涌哲家,砸开房门,伙同其他警察掠走法轮功书籍、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及二个MP3等私人物品,并将蔡晴如劫持到曼真勐海县看守所迫害。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日,冯涌哲被关押在看守所三十多天后转到了拘留所,又被非法关押了十多天。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日,勐海公安局国保大队刘兴汉、勐海县看守所所长杨学良等人将冯涌哲劫持到禄丰县大平坝云南省第二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二日被放回家。勐海县县委书记张兴、县长吴江琳、县委副书记刀文、县政法委书记岳滇勇及县610头目杨广才等人,指使勐海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非法开除冯涌哲工职。

勐海县政法委、610、国保大队对冯涌哲的迫害还株连家人,二零零九年,冯涌哲的侄儿高中毕业后要去当兵,各项体检都合格,仅仅因为冯涌哲及妻子蔡晴如修炼法轮大法就取消了他侄儿当兵入伍的资格。

朱彩娥被非法批劳教两年,所外执行。在此期间,县政法委、610指使相关部门不给朱彩娥调增退休生活费,每个月只给她一千多元的生活费。二零零八年二月所谓“期满”后,西双版纳州政法委书记曹孟良、勐海县政法委书记岳滇勇、勐海县610头目杨广才等恶人非法阻止给已七十多岁的朱彩娥办理出国护照,不准她到国外与亲人团聚。几经周折后,强迫她写下保证,才勉强让她出国去看望儿孙。

蔡晴如给思茅市(现改为普洱市)等地的同学、熟人写真相信,被思茅地区公安处警察与勐海县610、国保大队袁春等人绑架到勐海县国保大队连续审讯两天一夜。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二日,蔡晴如又被勐海县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李云等非法抄家后劫持到曼真勐海县看守所迫害。直到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四日,蔡晴如才被放回家。

二零一零年五月,勐海县司法局在全县各单位进行普法开卷考试,其中有一道题是污蔑法轮功的判断题,所谓的标准答案不言而喻。蔡晴如不但在自己的答卷上打“×”,并且把她所在单位审计局大部份职工的答卷都改成了“法轮功不是邪教”。 王树英、李庭荣勾结县政法委、610,由国保大队把审计局职工一个个分别传唤到勐海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审问。之后几天,国保大队警察刘兴汉、赵克林、柯二等人未出示任何证据,说是来家里随便看看,就非法抄了蔡晴如家(第三次被非法抄家)。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日,勐海县政法委书记岳滇勇、610办主任杨广才指使勐海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志敏下文将蔡晴如非法开除公务员职务(开除文件不给本人),下放到乡镇——原勐海镇统计站,降为事业人员,工资拿事业单位的最低档,每个月只拿过去工资的一半,一千五百元左右。

◇ 勐腊县邰惠一家被迫害

邰惠,女,四十四岁,勐腊县人,父亲邰荣昌、母亲李琼芬、二姐邰燕等一家人都修炼法轮大法。十五年来,父亲邰荣昌在被中共当局骚扰迫害中离世,一家人四分五裂。如今,邰惠仍被跟踪骚扰。

邰荣昌,原勐腊县农业局书记。他以前曾患有心脏病、甲亢、肝炎等疾病,一九九八年一月修炼大法不长时间后,这些病都好了。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勐腊县县委书记、县长岩温才找到邰荣昌,逼迫他放弃修炼,如果不放弃,就让他退党。邰荣昌当即表示退出邪党,坚持修炼。

李琼芬,女,六十八岁,是勐腊县医院的护士。她与丈夫邰荣昌同时走入大法修炼的。李琼芬身体没有什么大碍,就是脾气不好,性子急,修炼大法后,脾气变好了,温和了。一九九九年底,勐腊县医院组织职工到丽江旅游,中途发生车祸,医院二十多人都不同程度受了伤,李琼芬的伤势还比较严重,腿肿、肋骨受伤,当时李琼芬就是坚持学法、炼功,两三个月后就痊愈了。这件事对他们单位的人震动很大,都看到了法轮大法的超常。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勐腊县医院书记肖延贵、院长王明亮找到李琼芬,让她放弃修炼大法,李琼芬说:“我要坚持修炼,不放弃!”之后,他们就把李琼芬从原来的胃镜检查的技术岗位调到咨询台闲置起来,一直到她退休。李琼芬退休后,就与邰荣昌一起于二零零六年年底到昆明市小麦溪标准件厂宿舍区居住。一天早上,勐腊县两个610人员、勐腊县农业局保卫科、勐腊县医院保卫科人员来到住处,强行把他老俩口带回勐腊,说是还未解除监视居住,并强行从他俩的工作中扣了两千多元,作为他们来回的路费。

邰燕,女,四十六岁,勐腊县工商局公务员,西双版纳州法轮大法义务辅导站站长。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勐腊县工商局局长找她谈话,让她放弃修炼,勐腊县电视台到单位找到她,让她上电视作假、歪曲抹黑大法,都被她拒绝了。因此,勐腊县610、勐腊县城镇派出所就将她绑架到勐腊县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勐腊县的城镇派出所也多次找到邰荣昌、李琼芬,骚扰他们,还非法对他们监视居住,让邰荣昌单位职工王泽南住在楼上,负责监视,只要谁来家里,就报到单位保卫科,一直到现在。二零一二年八月,在中共十五年的恐怖高压迫害下,邰荣昌去世。李琼芬就到曲靖市的大女儿家住。

◇ 姐妹俩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一日下午四时,邰惠乘勐腊至昆明的夜班车返昆明,包里带了几份法轮功真相资料、法轮功护身符、以及李洪志师父经文《窒息邪恶》、几份《明慧周刊》,被恶人诬告后被勐腊县610、国保大队恶警从公共汽车上绑架到勐腊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政委苏杰、大队长、女警李余英等人非法提审她,后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后释放。

零六年二月十二日上午十时三十分,二十多名恶警冲进邰燕家。未出示任何证件,非法抄家。抢走电脑,并把邰燕及她母亲李琼芬绑架到勐腊县公安局,当天上午,同时被绑架的还有姜红玲,另外勐腊县城的十多名同修也被非法抄家及审讯,邰燕及其母李琼芬在公安局被持续威逼审讯,至当晚十二时才被放回家。

当时邰惠刚开始修炼不久,她看到在二姐身上发生的神奇,和四孃李琼芳一同走進法轮大法修炼。二姐邰燕生孩子后,两条腿肿的象铁桶一样,医生说有生命危险,让住院、做手术,邰燕在家学法、炼功,一个月就奇迹般的好了!

零六年二月二十一日下午三时半左右,县国保大队的舒杰、胡桥斌等人到县工商局,未出示任何证件,再次将邰燕绑架。威逼审讯十二小时后,对其刑事拘留十五天。十五天后,从看守所非法押至戒毒所。

零六年四月四日下午二点时,被劫持到昆明大板桥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二零零七年九月,从劳教所回家。回家后,虽然回到单位勐腊县工商局上班,但是被无理从公务员降为合同工,每月只发三百多元生活费,一年以后,才将克扣的工资补发给她,但与原来相比,每个月还是少了一千多元。

二零零九年八月,邰惠到玉溪市华宁县盘溪镇开了一家冷饮店,九月二十五日早上,向来店里的中小学生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学生家长诬告。被华宁县公安局、盘溪镇派出所警察非法抄了店,抢走了《转法轮》、《精進要旨》、新经文、《九评》和二零零九年的神韵晚会光碟。把她劫持到华宁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同时还强行把她的冷饮店给关了。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日,华宁县法院对邰惠非法开庭,被诬判四年,后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九监区被关“禁闭”、坐小板凳等残酷迫害。邰惠七十多岁的父母曾四次到监狱要求探视女儿都被以邰惠“不配合”为由拒绝。邰惠父母几经周折才得以探视。负责专管迫害她的警察有文靖、李国英、张定芳、李东东等人。

在出监狱前二十几天,邰惠突然感觉到胸闷、天旋地转,一只耳朵也听不见了,直到现在都听不见。她怀疑这是监狱在她的饭菜中下毒所致。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她从监狱回到曲靖大姐家。勐腊县610、曲靖610一直骚扰不断。

二、被非法判刑、劳教典型案例

◇ 被非法判刑案例

李秀芝,女,勐腊县疾控中心退休职工。第一次于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二日,在墨江被绑架,被非法劳教一年。第二次于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二日,在西双版纳州府景洪城被景洪市公安局、勐腊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及勐腊县610人员绑架,被抢劫手机一部,现金七百元,农行卡一张,被非法判刑三年,并送云南省女二监非法迫害。参与迫害相关人员:郑晓平(国保大队长)、刘会平、舒杰(国保大队副大队长)、胡桥斌、张建成、刀瑞、张绍林、曹孟良、王自能、阿武等人。

姜红玲,女,四十六岁,个体工商户,家住勐腊县林业局宿舍区。二零零六年二月四日,被勐腊县国保大队恶警非法抄家,抢走了一台电脑、打印机、mp3以及大法资料,并劫持到勐腊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十天后又劫持到勐腊县戒毒所,半个月后被绑架到大板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两年。二零零八年二月被放回家。
二零一三年三月,勐腊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又将姜红玲绑架到当地看守所迫害;同时非法抄家,抢走了六台电脑、打印机、复印机、部份大法书籍、大法真相资料等个人合法私人财物。年底,被诬判七年,送到云南省女二监非法迫害。

勐腊县国保大队恶警还接二连三的威胁、恐吓姜红玲的侄儿(姜红玲的哥哥去世后,侄儿一直跟她住),吓得小孩子四处躲藏,胆战心惊,有家不敢回。

张沙荣,女,四十岁,哈尼族,勐腊县曼竜傣小学教师。二零零七年二月十八日被绑架迫害,放出来后,勐腊县610与勐腊县教育局非法取消了她当教师的资格,将她降为勤杂人员煮饭。工资连降三级和三年内不得晋级。校长刀明助纣为虐,积极配合县610、国保大队迫害她,强制安排了一间学校办公室给她住,时时监控她的言行,不准她与外界接触。参与迫害人员:勐腊县国保大队岩保,校长刀明,教师咸连芬、刘洪萍,县教育局王明生,县纪委张福兴等人。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九日下午,张沙荣在回学校途中,被勐腊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绑架到勐腊县看守所迫害。年底,被诬判四年,劫持到云南省女二监迫害。

李桂仙,女,勐腊县幼儿园教师。二零一三年四月,夫妻俩被勐腊县610、国保大队绑架。恶警没有出示任何证件,非法抄家,抢走了李桂仙夫妻俩私人的大法书籍、电脑、打印机等。为了挑动世人仇恨大法及法轮功学员,勐腊县政法委、“610”及国保大队恶警,竟然闯到李桂仙夫妻俩在门口发给真相资料的农场某职工家,非法抄家!二零一三年四月底,李桂仙的丈夫被放回。年底,勐腊县法院诬判李桂仙四年,非法送到云南省女二监迫害。

包远靖,男,四十五岁,副高级工程师职称,青海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他到云南省勐海县出差,在向世人讲真相时,被勐海县国保大队恶警绑架,后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期间被非法延长劳教期半年,并被非法开除工职。释放后到西双版纳州景洪南果河电站打工。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四日,他在勐海县工行十字路口等地发放《九评共产党》光盘及真相资料救世人,被恶人举报,被勐海县610、国保大队恶警袁春、李云等人非法绑架到曼真勐海县看守所关押,被勐海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迫害。

二零零七年二月五日,分监区长吕超将他的“用餐卡”收缴,每餐只给二两饭,包远靖绝食抗议。被强行打针迫害。恶警丁永中给他戴上了十多公斤的脚镣,将他关入阴暗潮湿的严管室,加派了四个犯人看守,并且还指使犯人吕德华等人毒打。另外还有三次被恶警吕超、徐颜能指使犯人毒打,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就这样,包远靖戴脚镣,受酷刑虐待一直到四月三十日,历时二个多月。

二零零七年六月五日上午,恶警丁永中再次将包远靖关入严管室,给他戴上了十多公斤的脚镣、两副手铐,二十四小时呈大字形铐在严管室的铁栏杆上,直到十月十日,受酷刑虐待历时达三个多月时间,恶警又将他转入到洗脑班,由三名服刑人员二十四小时轮班看守,每天强行洗脑十多个小时,历时达一年多。

示意图:呈大字形铐在铁栏杆上

赵翠萍,女,一九五九年出生,五十四岁,云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退休职工,家住昆明市茨坝青竹里。二零零五年二月十八日,被盘龙国保大队和茨坝派出所绑架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在劳教所被非法关押了三年半,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三日被释放回家。二零零九年八月五日,赵翠萍在西双版纳景洪市天城超市发真相资料被值班经理恶告,被警察绑架到景洪市看守所。

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日,被景洪市法院诬判四年。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八日她被劫持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非法关押迫害。关到女二监的集训监区,每天罚坐小板凳,还有两个犯人二十四小时形影不离的跟着,不准和别人说话,也不许打电话回家。二零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赵翠萍被转到三监区,她依然继续向警察及周围人讲法轮功真相。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她给儿子打了五分钟的电话,得知母亲去世了。监狱也不准她回家奔丧尽孝。 直到二零一三年八月四日,她才从女二监刑满出狱回家。

“坐小凳”模拟图

王云,男,一九七五年三月二日出生,三十九岁,原昆钢警察后为昆明高速公路交警支队警察。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王云和警察同事吴成志、昆钢桥钢厂高惠仙和张家坝的郭宏云、王家滩的张旭、龙山矿的施云、马长生、周旭钢,安宁的申群共九位法轮功学员,几经辗转,终于到了北京天安门广场,在邪党旗杆下,王云、吴成志两人当时身着警服,一边站一个将写有“真善忍”三个大字的横幅展开,其余七个法轮功学员就在横幅后双手合十。顿时,天安门广场周围的警察就向他们飞奔过来,发了疯般的抢走真善忍的横幅,还对王云、吴成志大打出手,把他俩的帽子、警服上的徽章抢了,将王云、吴成志单独抓捕,将另外七个法轮功学员扭到警车里,劫持到附近的一个执勤点。后来他们都被劫持回昆明,王云被非法劳教一年,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禄丰县大坪坝云南省第二劳教所,至二零零一年九月释放回家。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二日,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欺骗王云回单位加班。等他一进家门,隐藏的公安非法闯入家中,将整个家翻了个底朝天,抢走了所有的私人存折,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公安局将王云绑架到景洪,关押在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看守所,非法判刑五年,劫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迫害。之后被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开除公职。王云被关押在省一监十监区期间,被五名狱警围着拳打脚踢十多分钟,鼻子、嘴、脸被打破,打出血,身上多处软组织被打伤,瘀血、肿胀,打后关进小号一个星期。二零一一年二月,冤狱满后被释放回家。

李建英,女,西双版纳州工行退休职工。二零零六年六月因讲真相救人被非法劳教两年;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五日发真相资料时,被州610及州国保支队恶警绑架,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李建英讲真相救人,被恶警跟踪拍照,景洪国保大队队长张云生带着七人闯入家中骚扰、抄家,抢走大法书籍、笔记本电脑、mp3等私人物品、并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一四年一月三十日景洪国保大队新上任队长吴云、副队长何怡然带着四人,共六人,又闯入家中骚扰、抄家,抢走一张大法年历、一个护身符。

赵晨宇,女,四十六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研究生毕业,原云南省昆明市第三十中学一级教师。赵晨宇的老家在西双版纳,她也常常回家乡讲真相救度家乡的父老乡亲,帮助同修。十五年来,赵晨宇被非法抓捕四次,其中非法审讯二次,非法关押和洗脑一次,判刑一次。从她被迫害后,几乎每次回西双版纳老家都被西双版纳州610、国保支队的警察监视、骚扰。或者被她们安排的周围邻居等人秘密监视。

二零零零年二月五日,赵晨宇和法轮功学员孙云集、李君萍、王树兰坐火车到北京上访,火车到贵州凯里时被五华区国保大队及昆明三十中书记姚晓华劫持到五华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三月八日她从看守所出来,五华国保大队的廖进斌等人将她送到昆明市海埂的鑫安宾馆,在鑫安宾馆监视居住一个星期,费用两千多元从她工资里扣除。到期后,把她大哥(她大哥当时是西双版纳州管委会的副主任)从西双版纳叫来给她做担保,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单上面罗列了十一条,其中第十条是这样写的:“如果被担保人即我在担保期间参与法轮功活动,担保人就开除党籍、撤销职务、罚款一万元。”第十一条声称还要开除担保人的公职。她看后就拒绝在担保书上签字,也不让大哥签字。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四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对她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她被从五华看守所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被送到第九监区迫害。参与迫害的警察有:丁莹、杨欢、师晓燕、谢玲、孙凌爽、郑萍、景绒等。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八日,从监狱被释放回家。

李琼,女,景洪市人。被非法判刑五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二零一四年还在监狱)。

岩叫,男,景洪市人。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关押在上海提篮桥监狱。现已回家。

戴麦香,女,五十多岁,湖南人,家住南岳,户籍衡山。二零一三年二月十七日在当地发放真相资料时被绑架,被非法拘留十天后,于二月二十七日被放回家。五月十三日早上出去贴不干胶,被不明真相的常人举报。南岳国保大队长何铁尧串通衡山国保大队去戴麦香家将她劫持,非法关押在衡山看守所,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一三年,戴麦香随家人来西双版纳做生意,因写真相标语被摄像头摄像,遭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国保大队恶警跟踪。于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五日凌晨一点左右将她绑架。被勐海县政法委、610、国保大队构陷,被勐海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

◇ 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

杨绪春,男,二零零六年,被非法劳教两年,关押在禄丰县大坪坝云南省第二劳教所迫害。

罗红芬,女,四十九岁,勐腊县医院职工。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七日被勐腊县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三年八月十八日至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七日被非法劳教三年,所外执行。参与迫害人员:勐腊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郑晓平、副大队长舒杰等人。

曾凡秀,女,勐腊县人。被勐腊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副大队长舒杰,王建华等人勒索敲诈其子一千元。并被非法劳教三年,所外执行。

李琼芳(勐腊县法轮功学员邰惠的四孃),女,昆明人。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九日上午十点,云南西双版纳勐腊县610、勐腊县国保大队胡乔斌等人,伙同昆明市五华区和盘龙区派出所的警察一共十多人,把李琼芳骗到云南省昆明市标准件厂办公室,强行绑架,把她从昆明劫持到西双版纳州勐腊县看守所关押。两个月后,劫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二零零八年七月,李琼芳从劳教所回家。

施从芬,女,勐海县机械厂退休职工。勐海县法轮大法辅导员。二零零五年,她和谢菁发放真相光碟及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世人举报,被勐海县国保大队大队长袁春非法劳教两年,所外执行。

谢菁,女,勐海县农村信用社职工。二零零五年,她与施从芬一起制作发放真相光碟及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世人举报,被恶警袁春勾结勐海县农村信用社主任唐志华,唐志华威逼她以每年一千五百元(当时信用社职工买断工龄的价钱是每年五千元)买断工龄后,被袁春送到昆明大板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谭建辉,男,湖南人,在勐海县城打工。二零零五年,谭建辉到勐海县勐遮镇发放真相资料,写法轮大法真相标语,被勐海县国保大队教导员恶警曾永平及防暴队恶徒非法抄家,绑架到曼真勐海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一年后被劫持到禄丰县大平坝云南省第二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被释放回家后,还常遭到勐海县610、国保大队警察、社区、大河沟煤矿等不法人员的骚扰、威胁、恐吓。

特飘,女,景洪市人。被景洪市610、国保大队警察劫持到昆明大板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回来后经常被威胁、骚扰。

林启福,男,五十多岁,勐醒镇工商个体户。于二零零六年二月被景洪市国保大队警察非法抄家、绑架到当地看守所,二零零六年三月,被景洪市国保大队劫持到禄丰县大坪坝云南省第二劳教所迫害,被非法劳教两年。

◇ 被绑架、抄家的法轮功学员

王毅松,女,勐海县工商局退休职工。二零零六年初,被勐海县610头目杨广才带国保大队恶警非法抄家。因王毅松退休后和老伴一起到景洪同女儿居住,恶警也非法抄了她女儿在景洪的家。常遭到景洪市610、国保大队恶警的恐吓、威胁、骚扰。

王新芝,女,四十多岁,勐腊县勐醒镇个体户。二零零六年二月四日,被勐腊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抄家后,从勐醒镇绑架到勐腊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后被转到勐腊县戒毒所。三月三日,王新芝在戒毒所被非法关押两个多月后,被勐腊县610、国保大队恶警敲诈家属一笔钱后将她释放。

王秀英,女,八十多岁,勐腊县水电局退休职工。二零零六年三月,被勐腊县国保大队政委苏杰、大队长胡乔斌、女警察李余英等非法抄家,抢劫了她的大法书籍后,绑架到勐腊县戒毒所非法关押。半个月后,被释放回家。回家后,经常遭到骚扰。

孟云英,女,七十多岁。家住西双版纳州干休所。二零零六年二月,被景洪市国保大队警察非法抓去关押了三天。原因是孟云英帮朋友购买了几个MP3, 景洪市国保大队因无任何借口,关押三天后,被迫释放。后又借口省610指使,又把孟云英抓去关押。放回家后,还常被景洪市610、国保大队警察威胁、骚扰。

杨建华,男,三十多岁,澜沧县人,在西双版纳打工。一九九九年七• 二零中共疯狂迫害大法时,他正在勐海县电信公司打工。一天,到勐满镇邮电所装机,被勐海县国保大队警察曾永平勾结武警绑架到曼真勐海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后被曾永平押送到澜沧县老家,交给他出生地的村主任看管,不准外出,一言一行都要向他们报告。曾永平随时打电话向村主任了解他的行踪。

三、恶行昭彰遭天惩

袁 春,男,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国保大队大队长。仅二零零六年三月份就绑架当地法轮功学员多人,当时袁春就脑袋疼,法轮功学员慈悲的告诉他,不要尾随江氏流氓集团迫害善良,因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可是袁春一意孤行,还是非法把多名法轮功学员投入监狱、劳教所,致使善良人惨遭迫害,有些学员在狱中被毒打。两个月后,即二零零六年五月份,袁春遭恶报,得脑癌半年时间做了两次手术,无效死亡。

杨学良,男,四十岁左右,原勐海县看守所所长。法轮功学员被勐海县610、国保大队袁春、曾永平、李云等人迫害,送看守所非法关押,他都积极参与迫害。被非法判刑、劳教,只要有机会,他都亲自参与押送。后来收受台湾毒贩十六万元贿赂,帮助毒贩作假保外就医,案发后被判刑。

唐志华,男,四十岁左右,勐海县农村信用联社主任。法轮功学员谢菁是信用社职工,他与国保大队袁春勾结,密谋开除谢菁,最后逼她以每年一千五百元的低价买断工龄(信用社职工买断工龄的价钱是每年五千元)后。被袁春送到昆明大板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后来唐志华违规贷款给大益集团,被县纪委双规。

张志敏,男,四十岁左右,原勐海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法轮大法被迫害后,他配合勐海县政法委、610积极辞退、开除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一年前后,他伙同他人巧立名目,瓜分上级拨给的再就业培训经费等,案发后被县纪委双规,后被判刑。

李庭荣,男,五十多岁,勐海县审计局副局长。他积极听从勐海县政法委、610主任杨广才(二零一二年,已被“改非”,成为一般工作人员)、佘文勇等人的指使,同审计局局长王树英(二零一二年,已被“改非”,成为一般工作人员)一起积极参与迫害本单位法轮功学员蔡晴如。在多年参与迫害中,几次遭报,先是开运动会时脚被踢伤留下后遗症,后又开车外出,与一拖拉机相撞,单位三菱车被撞坏。他的恶行还连累报应到了妻子,妻子患上了乳腺癌。

佘文勇,男,五十多岁,勐海县政法委职工,勐海县610成员。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后来开车在勐海迎宾大道撞死一个外来勐海打工的外地人。勐海县委只给了他一个内部通报处分。

◇ 被追查国际通告追查的部份犯罪责任人

1、西双版纳州委书记:江普生
2、西双版纳州副州长:陈启忠(原勐腊县县委书记)
3、西双版纳州政法委书记:曹孟良(原西双版纳州林业局局长、勐海县县委书记、西双版纳州政法委书记,现任云南省民委副主任。)
4、西双版纳州委政法委副书记、州610办主任:陈跃平
5、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局长:岑化虎
6、西双版纳州国保支队长:殷进昆
7、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县委书记:曹孟良、张兴
8、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委副书记:刀文
9、西双版纳州勐海县长:吴江琳(现任西双版纳州审计局局长)
10、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政法委书记:岳滇勇(现任勐海县人大主任)
11、西双版纳州勐海县610主任:杨广才
12、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公安局局长:冯晓冬
13、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教导员:曾永平
14、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国保大队大队长:李云
15、西双版纳州勐腊县政法委书记:倪家凯
16、西双版纳州勐腊县610主任:刀瑞
17、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郑晓平、胡桥斌
18、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舒杰
19、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国保大队警察:岩保
20、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国保大队警察:王建华
21、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国保大队警察:王自能
22、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国保大队警察:张绍林
23、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国保大队警察:张建成
24、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阿武

结语

中共迫害的不只是法轮功学员,还有所有他们的家人、亲朋、单位同事……迫害的是每一个中国人,瓦解的是道德沦丧后每个人心底最后的那一丝良知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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