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田桂婷老人六次被绑架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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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田桂婷,女,六十八岁,大庆市龙凤区人,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善良慈祥。为了让更多的人受益,她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继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七日被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公安分局绑架、非法关押半个月获释后,田桂婷老人九月五日再次被绑架迫害,这是从九九年至今她第六次被中共绑架关押迫害。

田桂婷老人六次被绑架迫害经历如下:

一、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七日在户外炼功,被大庆市龙凤公安分局自强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在东风看守所。在看守所因炼功被罚强制“开飞机”(90度大弯腰,胳膊、腿都是直的)折磨大约四十分钟。三月二十一日放回家,罚款一万元。随后被马某某勒索一千元。

二、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去北京证实法,和另一同修坐着,没有言语没有任何行为,来了一个便衣问:“干什么的?”没等说话,就被打倒在地,然后推上警车,送到北京某派出所。在那里被强制直着身子坐硬板凳四十多个小时,门也关不上,当时气温零下三十多度。过后又被送到河北省的一个县城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一个多月才放回,被勒索“罚款” 三千多元。

三、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五日下午,田桂婷在大庆市东风新村小野烧烤店和天合缘网吧发放真相材料时,被小野烧烤店经理徐延武发现并跟踪,田桂婷上了355路车,徐延武开车跟踪并报警,大庆市萨尔图区公安分局东安派出所所长胡学忠带领警察截住355路车,绑架了田桂婷,关押在大庆市看守所,后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戒毒所。

四、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九日,法轮功学员田桂婷下楼时,被蹲坑的便衣恶警绑架,并掠走钥匙抄家,非法关押二十多天后被释放回家。

五、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七日上午,田桂婷在大庆市龙凤体育馆附近讲真相时被坏人恶意构陷,被龙凤公安分局绑架,非法关押在大庆第一看守所,七月二日释放回家。

六、二零一一年九月五日,田桂婷出门讲真相,再次被绑架,现在被非法关押在大庆第一看守所。这次邪恶警察意图加重迫害。

言论自由与信仰自由是全世界公认的普世权利,也是中国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思想不构成犯罪,法律只惩处行为,而不能限制公民的思想,这是法律的基本原则。一个公民不管他有什么样的思想和信仰,只要他没有危害他人的实际行为,就不能认为他是违法犯罪。因此法轮功学员传《九评》、劝“三退”(退党、退团、退队)是合法行为,应当受到《宪法》及法律的保护。法轮功学员讲清真相,这是完全合法的,传播法轮功也是无罪的,不应受到刑事处罚。

中共历次运动迫害死中华同胞八千多万,破坏生态环境、贪污腐败、道德下滑,给中华民族带来不可逆转的深重灾难、把中国人民带向毁灭的边缘。当今被纳税人养活的警察受中共谎言的蒙骗,不辨善恶,公然践踏法律,助纣为虐,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

天理昭昭,善恶有报!请参与绑架迫害和诬告构陷田桂婷的人,停止犯罪,真心悔过,不做中共的殉葬品,给自己及家人留下得救的机缘;同时希望世人认清真相,善念善行,给自己留下美好的未来!


大庆市龙凤公安分局相关人员:
兰乘水,局长:6225899、13394663399
张森,政委:6235005、13329500031
梁华,副局长:6231544、4322212、13359833655
张宝东,副局长:6202399、6286166、13359838341、13936908341
王恒魁,副局长:6243529、13394663877
孔菁莹,制综合科科长:0459-6243334、2677977、13359833811、18903696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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