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法轮功学员 山东省蒙阴县恶警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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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一四年四月十日,山东省蒙阴县警察绑架了年已半百的法轮功学员刘池荣。刘女士坚持善良、和对法轮大法的正信,结果,公安局头目无奈,以恶惩恶,罚绑架刘女士的警察一千元。

村干部恶意构陷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日下午,蒙阴县供电局退休职工刘池荣为了让百姓了解法轮大法好的真相,在山东省济宁邹城市某村庄免费向过往百姓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一受中共谣言蒙蔽的人跟踪她,她未能发觉,继续在向村民传播着大法福音。

当她让别人用电动车载着她离开那一村庄时,突然有一个骑着电动车的人朝她喊,让她停下。善良的刘池荣怎么也没想到那人的恶意,她停了下来,问赶上来的这个人:“你有事吗?”那人恶狠狠地说:“我已找了两天了,终于找到了,你甭想走了。”刘池荣明白了,这是一个不明真相的人,其他的法轮功学员前两天在此发过真相资料,他一直想构陷发真相资料的法轮功学员,一直没找到。这次跟踪上了刘池荣。

刘池荣平静了一下,微笑着对她说:“兄弟,我们发的是法轮功真相资料,是救人的,法轮功是教人重德行善的高德大法,构陷我们这些善良的人对你不好。”那人恶狠狠地说:“我就不怕报应。”

这人又喊来了两个人,从他们的称呼中,刘池荣知道这个构陷她的人是一个村干部。他向邹城市中心派出所打了电话,其他人一直用手死死地抓着刘池荣的胳膊,以防她走脱。

刘池荣不断地向他们讲着法轮功真相,可这些人听不进去,一心想加害素不相识的法轮功学员,不就是因为听信了中共对法轮功的污蔑宣传,以至于对法轮功仇恨,才做出如此伤天害理的事吗?!

邹城市中心派出所暴力取证、随意拘留

邹城市中心派出所和邹城市国保大队的一群警察把刘池荣劫持到邹城市中心派出所非法关押起来。

这些警察把刘池荣铐在椅子上非法审讯。他们暴力取证:扳着刘池荣的头、薅着她的头发、摁着她的脖子,强行给她照相,刘池荣抵制着这种侵犯人权、执法犯法的行为,从下午折腾到半夜,警察这种卑鄙行径也未能得逞,他们只好作罢。第二天,刘池荣发现自己的脖子、手腕多处被警察拧青了,胳膊、脖子也剧烈地疼痛。

在邹城市中心派出所,刘池荣对警察说:宪法规定信仰无罪,你们把我非法关押在这里是犯罪。警察说:法轮功是×教,我们有法律依据。刘池荣说:那你们给我找来,否则立即无条件把我释放。一警察装模作样的去找,当然他找不到了,他理屈词穷地说:你零口供、零签字,没有法律依据,我们照样也把你送进(看守所)去,随后,随口对刘池荣说:你被拘留十天。他招呼进来两个年轻的警察,三个人连拖带拽把刘池荣劫持到车上,送往邹城市拘留所。

刘女士拘留所内弘扬法轮大法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一日上午,在没有体检报告的前提下,邹城市拘留所非法收下刘池荣。在那里有很多的卖淫女。刘池荣是一位生活优越、修养有素的女士,因为信仰法轮大法,她慈悲地把“真善忍”的道理讲给和她关在一起的卖淫女,呼唤她们善良的本性,同时也把大法的真相讲述给警察,启迪着他们的善念良知。

刘池荣喊“法轮大法好!”被关押的人们就接上喊“真善忍好!”整个拘留所响彻着正义的声音,有些警察的良知在复苏。

迫害正义 遭扣分罚款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七日,刘池荣被拘留所的警察叫到办公室。因没能验血和提取刘池荣的指纹,邹城市国保大队警察还不死心,再次要求刘池荣验血和提取指纹,刘池荣对他们说:“你们死了那条心吧,你们害我,还想让我帮你们数钱,你们绑架我,就是非法的,还想把这非法行为做得体面些,无耻啊!”

该警察(可能姓徐)向公安局打电话汇报,回话说:“不验血、不取指纹,就关押,扣你们十分,罚你们一千元钱。”那位警察接完电话,对刘池荣说:“因你不留指纹、不验血,罚我们一千元钱,你替我们拿上,行吗?”刘池荣回答:“你们绑架我就是非法的,还想让我支钱?”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九日,刘池荣被无罪释放,她堂堂正正走出邹城市拘留所的大门,被亲人接回家中。

以前,绑架法轮功学员,受“奖励”“拿奖金”,让警察没想到的是,这次绑架法轮功学员却挨了罚、扣了分。其实,这也是中共公安头目警察迫害善良的惩罚。

在明慧网上,已有数以千计的警察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恶报,有的或死于癌症、或车祸、或祸及家人、或被中共利用完了判刑,死相极惨,等等。在迫害法轮功中,即使目前还没有遭报的警察,也是在用自己的生命做代价和赌注。邹城市的警察也应明知信守善良,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

邹城市公安局
局长李国,宅:537-5070006
局长(谢侯×):15227321122
副局长徐华:13953766789,宅:5375346187
孙海建:13505373776
魏东:13863726199
国保大队:5375585030
大队长薄祥华:5375585031,13905374486
公安局610办主任孙玉光:13791702576
邹城市拘留所,总机:5375212901转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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