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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会议员:保证将继续要求释放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译文) 【圆明网】姜仁政、他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在2005年3月从德国维尔茨堡市(Wuerzburg)被遣返回北京,姜仁政遭遣返后被判处三年劳教,现在关押于本溪市的一个劳教所中,因为他修炼法轮功而被指控「危害社会安全」,他的妻子因为有立即遭逮捕的危险而被迫躲藏起来,整个家庭被拆散,孩子们经常生病。 亲爱的女士: 感谢您在2005年10月17日的来函中表示您对姜仁政全家的支持,基督教联盟党(The CDU/CSU Party)主席将您的信函转寄给我,因为本人是我党中人权与人道援助的发言人。 自从去年10月份我们已经注意到姜仁政家庭的个案,您提到此案除了被送到法院外,也提交给内政部、外交部与德国国会请愿委员会(The Committee on Petitions of the German Parliament)。人权与人道援助委员会(The Human Rights and Humanitarian Aid Committee)也在2005年6月29日的会期中处理中国法轮功学员当前的情况,委员会的委员们将姜仁政家庭的事情递送给中国驻柏林的大使。 外交办公室为使被拘留在本溪(Benxi)劳教所的姜仁政获得释放,已经工作了数月,联邦移民与难民办公室(The Federal Office for Migration and Refugees)推翻了2004年11月19日裁决,他们在移民法第五节规定中,找到了不应遣返的理由。根据这个法律,如果一个外国人的遣返被认为违反1950年11月的保障人权与基本自由公约(The Convention to Protect Human Rights and Fundamental Freedom)时,则不得予以遣返,这个决定已经在2005年9月16日具法律效力。 我向您保证,我们将继续要求释放姜仁政。 国会议员赫尔曼.格罗何 英文版:http://www.clearharmony.net/articles/200511/29753.html 发表日期:2005年11月13日 星期日 http://yuanming.net/articles/200511/4675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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