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轮功信息中心:黄色在法国是违法的!(译文)


【圆明网】

人权律师谴责法轮功学员在巴黎遭到非法待遇

欧洲法轮功信息中心斯德哥尔摩新闻发布-上周中国新年庆典期间,有20名中国及西方法轮功学员在法国被捕,理由仅是因为他们围着黄色围巾,或穿着印有「法轮功」或「真善忍」字样的黄色衣服。法国警察告诉他们被逮捕的理由是「黄色在法国是违法的」。即使未着黄色衣物,仅围着繍有「法輪大法」字樣藍圍巾的人,也同樣遭到逮捕。

稍早,法国法轮功学会有意申请舞狮及腰鼓队,参加香榭里舍大道为庆祝中国新年举行的官方游行及其他活动,但遭到巴黎警方以「中国政府对法轮功的态度」为由拒绝。据一位当地警察表示,于星期六早晨召开的会议中决定,所有在官方活动附近,穿着与法轮功相关的衣物,如黄夹克、绣有「真善忍」围巾的人,以及支持西藏运动的人,均需立即予以逮捕。一位因为围着蓝围巾而遭便衣警察逮捕的法轮功学员,在拘留所中遇见一些身上穿着绣有中国字「北京自由车协会」的人。因为警察不认得中国字,所以他们也同样遭到逮捕。

在这样一个应称颂并庆祝中国文化壮丽伟大的庆典中,居然发生这种歧视及违反言论自由的可耻行为,显然是受到那个镇压中国人民的独裁政权的压力。这件事发生在法国这样一个传统上崇尚正义与人权的民主国家,实在令人震惊。


发表日期:2004年1月3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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