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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诉状: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赵志飞再次被控犯罪(一) 湖北省38名法轮功学员被以赵志飞为主要负责人的湖北610办公室迫害致死 【圆明网】2001年12月21日,纽约的美国联邦法院法官做出一项史无前例的民事判决,对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兼湖北省610办公室负责人赵志飞进行缺席判决,判定赵侵犯美国联邦法律中的「受虐被害人保护法」,对其所辖湖北省的法轮大法修炼者犯有非法致死,酷刑,非法监禁和反人类罪行,并违反了其他国际人权法律,并负有赔偿义务。这是第一个中国迫害法轮功的官员在海外因其对法轮功的镇压而被判有罪的案例。 本案律师之一泰瑞.玛什(Terri Marsh)指出下一步可能确保赵志飞将无法再访问美国。她说:“我们预计他的签证不会更新,虽然我们尚未得到官方的正式确认”。 与美国对赵的民事诉讼的不同之处在于,德国的起诉以刑法为依据,这就意味着如德国法院判被告犯有被指控的罪行,被告面临的就将可能是无期徒刑的判决。法院,将下达逮捕令。被告如被捉拿归案,则面临着在德国的监狱度过其余生。如日前,德国纽伦堡(Nurenberg)法院正式对包括阿根廷前国家主席魏德拉(JORGE VIDELA)在内的三名阿根廷前独裁者下达逮捕令。在此案中代理德国受害者家属对阿根廷前独裁者提起诉讼的是德国著名刑事法律师沃尔夫岗-卡莱克(Wolfgang Kaleck)。他也正是此起法轮功刑事诉讼案的控方代理律师。 在美对赵志飞的民事起诉中原告为武汉法轮功学员彭亮。2001年7月,彭亮在其弟弟彭敏和母亲李莹秀被赵志飞所在的湖北省的警察酷刑折磨致死后,授权在美国的法轮功修炼者起诉赵志飞。赵志飞在纽约市收到法庭传票后,据信他第二日便匆匆乘机返回中国,迄今再未入美国境内。据可靠消息,赵返回中国后不久,就开始在湖北省大规模搜捕彭亮和其他法轮功修炼者。那些被认为帮助彭亮“通过互联网传递消息”的人尤其是搜捕重点。武昌地区被公安怀疑和彭亮有关的很多法轮功学员因此被捕并遭受酷刑。彭亮本人也于2001年8月被抓。被抓后,彭亮先后被关押在武汉市第二看守所,那里是关押重犯、死刑犯的地方,后又转到武昌青菱看守所,最后被转到武昌区610洗脑班。在2001年10月初的华盛顿DC中美人权对话期间,由中国国家掌控媒体发起的宣传战攻击对赵的起诉,并宣称彭亮的弟弟和母亲都是自然死亡。 美国起诉的律师之一玛什Marsh女士特别指出:“赵没有直接就这些指控进行辩论,反而做出以下双重反应:1) 唆使搜捕彭亮和其他被怀疑帮助他的人。2)发动媒体宣传战,用谎言歪曲事实。他们试图通过国家掌控的媒体以及恐怖主义宣传机器伪造‘事实’,颠倒黑白。” 在两年多以后的德国的刑事控诉中,指控人多达41名,都来自海外,且西人法轮功学员占多数,并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海外学员,尤其是大批西人法轮功学员的积极参与加强了法轮功学员把此案通告给西方社会各界人士的广度和力度,有力地抑制了江氏政权及其同党利用国家机器及媒体造谣而实施的国家恐怖主义。 定居德国多年的唐女士来自湖北武汉,她和她的德国丈夫也是此案的指控人。她说:“仅在明慧网上披露的湖北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就有38人。60岁以上的老人就有三个。没有披露出来的数字就更多了。那儿的迫害是极其残酷的。我的亲朋中有被关押,遭迫害,及流离失所的学员,因拒写放弃炼法轮功的保证书,而被当地公安局严重骚扰威逼,他们随时会被逮捕。在中国人们却没有任何途径能对这些罪大恶极者进行法制,所以我和我的丈夫经过慎重考虑,为了千千万万在中国受残酷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为了尽早结束这场邪恶的迫害,我们不能沉默。我们加入了这次在德国的起诉,它对我们,对所有法轮功学员都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湖北省 (38人): 桂训华(38岁,黄梅县) 何行宗(55岁,麻城市) 李学春(63岁,麻城市) 王华君(35岁,麻城市) 曾宪娥(36岁,十堰市) 付晓云(53岁,武汉市) 刘群英(42岁,武汉市) 田宝珍(42岁,武汉市) 梅中全(61岁,武穴市) 赵迎凤(65岁,襄樊市) 张爱姣(39岁,仙桃市) 宋华平(43岁,应城市) 发表日期:2003年12月27日 星期六 http://yuanming.net/articles/200312/271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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