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香港基本法第23条团体之声明(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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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关注香港基本法第23条之团体,对于港府忽视大众希望公布白纸草案之明确诉求,以及港府着手起草第23条立法之过程并未征询大众意见等事实表示失望。从目前立法环境的政治及时间限制来看,意味着包括律师团体在内的大众,将会发现很难对此重要法案之颁布有所作用。

我们注意到目前蓝纸草案处理某些疑虑,但却引来新的疑虑。这些疑虑更增添要在如此短促的时间下,正确了解港府提议草案的压力。最明显的例子为将秘密审判纳入反对禁止当地组织之上诉机制的一部份。

还有许多严重问题仍然存在。例如,某些言论可能被视为犯下煽动叛乱罪,仅以联盟之理由即可禁止当地组织,而增加警察之搜索权力仍存在可能导致滥权的疑虑。

蓝纸草案的公布,无法安抚关注法案的团体。对于摊在我们面前分析详细条文及对大众准确解释法条最重要部分之涵意的巨大任务,我们并无任何幻想。我们也会竭尽所能地提出合理的修正版本,以在保卫国家安全及维护个人权益间取得一个平衡。

我们将需要大众的支持。我们呼吁香港居民连系他们的立法会议员代表,并寻求他们协助解释草案的准确涵意,及他们对法案通过之立场。所有的立法会议员都责无旁贷,应该告知大众他们对重要法案的投票意向及理由。

我们也呼吁香港居民向他们的立法会议员表达意见。也欢迎香港居民向我们表达意见,地址是Rm. 116, New Henry House, 10 Ice House Street, Central 或以电子邮件传送到[email protected]

2003年2月14日

译自英文圆明网:http://www.clearharmony.net/articles/200302/103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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