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法新社3月22日香港报导-十六名法轮功学员星期五辩护有关阻街的指控不成立,这十六名学员是于北京中联办前进行一项抗议时,遭到香港以阻街之由指控他们。这是香港对这个团体成员首次的起诉。 这四名瑞士籍学员及12名香港当地学员全数否认这项指控,并认为3月14日那天拒绝警察要求他们移到邻近地区继续静坐之举,并未因此造成公众不便。
遭中国禁止的法轮功精神运动的发言人苏雪伦(Sharon Xu)说,这12名女士及4名男士中的某些人还面临在被带入警车及在警局内阻碍警察及攻击警察的指控。
她说:“学员们对这些指控表示非常失望,因为他们并未对任何人构成阻碍。”
苏引述学员的话说:“这些有关攻击的指控是不实的。”
苏在出庭后告诉法新社说:“我们仍然希望警方能撤除这些指控。”
审判将于6月17日至7月2日举行,法轮功学员在交了500至1,000港币(64至128美元)交保金后获得释放。
这是北京于1999年禁止法轮功后,香港首次迫害法轮功学员。
香港并未禁止法轮功。香港于1997年在保证香港50年自治权的「一国两制」协议下回归中国。
禁止法轮功的中国政府,仍然视法轮功为1989年天安门广场民主抗议事件后对单一党派共产党统治的最大威胁。
结合修炼及佛家法理的法轮功说,自中国禁止法轮功后,已有数万名学员被关押或送入劳教所。
2002年3月26日译自英文圆明网